吉林金融研究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国际刊号:1009-3109
国内刊号:22-10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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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摘要:受欧美债务危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国内小微企业生存面临严峻考验。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及吉林省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现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使吉林省小微企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总的看来,融资难仍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
  近年来,外部受到金融危机、欧美债务危机影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结构转型的双重压力下,小微企业——这个最为活跃的群体经营陷入低潮,生存空间遭到严重挤压。
  一、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及金融支持概况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
  2011年7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从业人员、营业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将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微型企业”首次被提及。根据新发布的标准,工业行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人民币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
  (二)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及升级的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兴办小微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2010年以来,已有4787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吉林省政府出台19条《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争取五年内小微企业总量突破18万户,年增速突破12%。目前我省市场主体达1142万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12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743%;个体工商户926万户,非公经济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1%。小微企业中,第三产业80728户,占小微企业总数的70.8%,文化创意类微企发展势头较突出,共4033户,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5.6%。自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实施,长、吉、延边三地小微企业引领作用突出,总数81014户,占全省小微企业总数71%。
  (三)支持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的政策
  吉林省多家商业银行分别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工商银行设立微型企业贷款、农业银行设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建设银行速贷通等产品,只要小微企业抵押充分,即可发放贷款。
  (四)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
  信用担保通过信用保证方式为中小及微型企业与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吉林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过程中,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2005年成立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同省市县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机构开展联合担保业务,并逐渐形成规模。截至2009年,全省信用担保机构达75家,累计担保额312亿元。
  二、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因素
  总体看来,融资困难、金融支持缺乏仍是困扰吉林省民营经济以及小微企业发展的软肋,小微企业缺乏民间融资平台,发展亟需金融政策支持。
  (一)小微企业自身角度分析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难点
  目前,吉林省小微企业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1%,规模微小、实力弱的特点是小微企业的总体特点,多集中于普通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制造业的产品多是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缺少品牌和竞争力。国内物价水平波动频繁,企业的原材料、生产资料、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众多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第三产业集中于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多数经营活动为短期行为,缺乏长期规划。
  (二)金融业角度分析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现实难点
  由于不同金融机构给不同规模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本和效率不同,林毅夫(2001)很早就指出大型金融机构天生不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从银行角度看,银行在信贷管理中以规避风险为第一原则,小微企业运营风险往往难以识别,贷款管理成本高于大中型企业,故银行不愿意为小微企业放贷。
  (三)地方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中存在问题
  吉林省受历史传统、发展程度等因素影响,仍是一个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有别于浙、粤、闽、珠三角等地拥有活跃、强大的民间金融组织,银行信贷是吉林省各种规模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企业融资90%以上依靠银行配置。在间接金融体系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垄断地位,出于各方面原因,大银行往往忽视小型及微型企业的需求,更为关注大企业、大客户和大项目,银行资金投向失衡,对小微企业信贷供给没有达到需求。
  三、构建吉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为落实吉林省“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进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满足微型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构建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加强小微企业自身建设
  我省众多小微企业起点低、基础薄弱,生产前没有市场调查和成本核算,自身缺乏发展战略,在组织、管理上处于无序状态,这就要求企业自身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和信誉度,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是实现企业融资的前提条件。
  (二)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健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密切担保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扩大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针对小微企业信用资源缺失、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加快为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将工商、税务、质检、卫生、产权登记等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建设综合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三)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互补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小、急、频”,我国至今还未出现与小微企业特点相匹配的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民间借贷因为没有法律规范而长期处于法治之外的灰色地带。纵观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借鉴发达省份发展经验,笔者认为,合理、适度的非正规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互补,可以很好地发挥协调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作用。(作者单位:东北电力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省院1203-2);东北电力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后危机时期东北地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成果(项目编号:BSJXM-201103)。
  参考文献
  [1]林毅夫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2]中国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发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D].西北大学,2009.
  [3]鲁雪岩.关于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研究报告[J].金融发展评论,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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